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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2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来源:华商报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7-12

  日前,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扩大企业就业规模、拓宽基层就业渠道、鼓励创新创业、精准开展困难帮扶、优化就业服务等12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高定工资等政策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作用,千方百计把省内高校培养的人才留住、用好。按规定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继续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


  《通知》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密集组织线上招聘服务和直播带岗活动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


  在精准开展困难帮扶方面,《通知》明确,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及时兑现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通知》还提出,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为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1次就业见习机会。依托“秦云就业”等平台,密集组织线上招聘服务和直播带岗活动。每年征集不少于4万个见习岗位,组织不少于2万名毕业生参加见习。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培训等多种模式,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此外,落实国家统一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华商报记者 肖琳 通讯员 姜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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