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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

来源:新华社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5-17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的通知。


通知称,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抓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键期,加力加快工作进程,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教育部决定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


行动时间为2023年5月—8月。通过开展“百日冲刺”行动,聚焦当前促就业工作重点难点,精准拓展岗位,优化指导服务,引导毕业生主动求职,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后落实就业去向,全力促进2023届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五大行动任务


(一)精准拓展市场性岗位


“百日冲刺”期间,各地各高校要精准组织“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为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开拓有效岗位资源。


提升校园招聘供需匹配度。各地各高校要持续开展“万企进校园”活动,保持校园招聘的热度和学生参与度。


充分用好“互联网+就业”资源。各地各高校要加快推进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与各地各高校的就业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平台岗位资源,为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提供相匹配的岗位信息。高校就业部门要组织人员从中筛选合适的岗位,精准推送给有需要的毕业生。


(二)加快政策性岗位招录


“百日冲刺”期间,各地各高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推进政策性岗位招录进程,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招录任务。


如期完成政策性岗位招录。各地各高校要抓紧推进高校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升学考试,其中专升本于5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第二学士学位于7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优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科研助理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时间安排,确保8月底前全部完成。


组织实施好基层就业项目。各地各高校要做好组织动员,大力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要集中宣传“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动员毕业生积极报名参与。要积极引导毕业生参与城乡社区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拓宽城乡基层就业新空间。


(三)做好针对性就业指导


“百日冲刺”期间,各地各高校要重点针对2023届多数毕业生受疫情影响外出实习实践相对较少、部分毕业生“求稳”和“慢就业”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毕业生积极求职、尽早就业。


培育积极正向的就业价值观。各地各高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激励毕业生矢志奋斗、积极就业,尽早迈出求职第一步。


大力组织就业实习实践活动。各地各高校要抓紧时间,组织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走出去”,了解相关行业和用人单位,认识职场环境,激发求职动力。


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帮助毕业生科学做好学业和职业规划,及早做好就业准备。要发动学生广泛参与大赛,积极汇聚社会资源,为毕业生就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加强涉就业风险防范。各地各高校要开展就业安全教育,帮助学生防范“黑中介”“付费实习”等就业陷阱,增强求职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各高校要严格审核招聘信息,严禁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和打击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百日冲刺”期间,各地各高校要重点对求职受阻和困难家庭毕业生开展就业帮扶,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努力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尽可能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重点帮扶求职受阻的毕业生。针对有就业意愿但在求职中屡屡受挫、尚未落实岗位的毕业生,特别是困难群体毕业生,高校负责教师要及时跟进,提供有效帮扶。各高校至少为每一名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精准推送3个以上岗位。鼓励教师陪同学生投递简历,了解毕业生求职困难和用人单位需求,将毕业生在招聘中面临的难处转化为深化就业指导和人才培养改革的动力。


抓紧实施年度“宏志助航计划”。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集中培训任务原则上应于5月底前完成。鼓励设立省级、校级培训项目,帮助更多有需要的重点群体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


(五)健全就业监测机制


“百日冲刺”期间,各地各高校要规范做好毕业生去向信息报送,加强数据核查,严格落实“四不准”“三不得”要求,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规范准确登记毕业生去向。各高校要指导毕业生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要规范采集毕业生去向信息,严格把关相关佐证材料,对灵活就业的,要提供用人单位的聘用证明或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各高校要加大源头数据把关力度,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培训,确保就业数据采集严格规范。


加强就业数据核查。各地各高校要尽早开展就业数据核查,重点核查“被就业”“花式签约”“人岗不符”“实习变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严防就业数据失真。要通过学校之间、学院之间交叉互查等方式,更好提高就业数据监测质量和核查工作效率。对违反就业统计监测规定的高校和相关人员,要严肃查处通报。 据教育部网站


十部门启动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15日,人社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决定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


据人社部就业促进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计划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青年,全年将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确保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


这位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将推动用人单位提供科研、技术技能、管理、社会服务等各类见习岗位,满足青年多元见习需求;同时推出全国联网的见习统一服务平台,在各大就业服务网站同步推送平台链接,为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提供便利。


通知提出,强化见习规范管理,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督促见习单位建立带教制度。鼓励见习单位积极留用见习期满人员,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见习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见习后未留用人员,根据就业需求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支持,对需要提升技能的针对性推荐职业培训项目,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通知明确,对见习单位提供补贴支持,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通知要求各地将计划实施纳入本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抓好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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