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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2-10-10

生效日期:2023-01-01

分类:其他法规

时效:

有效范围:全文有效

出台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文号:财会[2022]27号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的通知

财会〔2022〕27号


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政府成本核算指引体系,规范科学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工作,根据《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财会〔2019〕25号)、《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教〔2022〕166号)等规定,我部制定了《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


财政部

2022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科学事业单位.pdf

原文链接:http://kjs.mof.gov.cn/zhengcefabu/202210/t20221009_3844867.htm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