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林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9-29
关于报送2024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属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鲁会学〔2024〕4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报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取得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022—2024年),符合《标准条件》并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评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方式
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网上申报通过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或者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所在工作单位审核。
三、报送程序
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并进行审核和逐级上报,以前年度已经建立申报路径的,无需再建立路径。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财政局会同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按规定签署意见,并以区市和市直部门(单位)为单位统一审核报送。
四、申报要求及责任
申报材料报送实行告知承诺制。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应先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先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登录方式1:https://ausm.mof.gov.cn/index/;登录方式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最右侧图标栏—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注册并完善采集信息,审核通过后,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户,部分申报信息将从全国统一平台自动提取(如申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教育学分等)。未能自动提取的申报信息,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据实填报、上传附件,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审核把关。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原因。申报人员应及时查看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并接收退回材料。
(三)补充完善材料。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仅提供一次修改机会。网上申报期间,申报人员应及时查看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的一经退回,不再接收申报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送时限及注意事项
(一)我市网上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8日。
(二)近五年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要求:专业科目继续教育记录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提取,自申报年度起,往前数5个连续年度(2019-2023)的继续教育情况不得缺失。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情况(2019-2023)需自行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经山东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自行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系统自动生成、A3纸双面打印、原件),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和各区市财政、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上报至烟台市财政局会计科。
报送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1009房间,联系电话:6688005,邮政编码:26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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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