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9-15
关于公布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4〕2号)精神,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有效期为3年。经省财政厅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2024年度省线合格标准为57分,成绩当年有效。
一、通过国家线合格标准的考生,自行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成绩合格单。
二、通过省线合格标准的考生,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9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时间领取成绩合格单。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领取方式:
1.邮寄领取。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须由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签收。
2.现场领取。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会计服务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01号二楼)领取。
咨询电话:0451-82833248。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